在贵州,民族文化是最突出的优势资源之一,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的和谐发展,是我省实现后发赶超,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发展道路的必要条件之一。
我省有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有近4000项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近400个村寨被列为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对象。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首先,要加强保护好文化资源,然后才是传承、创新。要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调查登记和数字化建设工作,加快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进程,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奖励有突出贡献者。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对少数民族文化生态实施整体性动态保护。传统古村落要列为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重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加强我省少数民族古籍的普查、搜集、抢救、保管、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重点支持一批少数民族古籍重大出版项目;其次,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基石,要特别注重对我省的民族语言的保护和发展。一是要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数字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二是要创造学习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进双语和谐乡村建设;三是提供更多的各类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产品,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四是解决好大中专学习民族语言文字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就业工作的通道,像设立教师特岗那样设立民族地区乡村文化特岗;其三,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传统,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与扶贫攻坚、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工作重点下沉到乡到村。根据民间的事民间办原则,支持和鼓励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活动。其四,要充分发挥各级民族学会在民族文化保护、发展、研究上的积极作用。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和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努力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上,要因地制宜、因族制宜、分类指导,不一定都搞标准化。应注重几个方面的对接,即民族地区群众文化需求的多样化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对接;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场所与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对接;民族地区优秀传统文化价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的对接;民族地区优秀文化产品与现代化数字传播体系的对接。
繁荣发展民族文化,要加强对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信息化深入发展形势下我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特点和变迁规律的研究,不断总结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文化发展繁荣。每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有其内在的结构,其深层的民族意识及其相应的世界观、价值观,都内在地指导和影响着民族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辐射和决定着民族文化的各种表现方式和特点。
在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民族文化在被保护利用的同时也在被时代所磨砺淘洗,其深层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表现,都业已历史地进入了时代的变迁过程。在这个交叉节点上,既有对相关资源的珍惜和利用,也有各种文化因素在相互冲击和激荡中的转型、消亡和新生,既有旧时代的沉渣泛起,也还有全球化过程中的民族主义的思潮。因此,加强对我省各民族文化发展变迁的研究,既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文化繁荣的举措,也是我省民族学、文化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大课题。
(作者为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常务副院长)